7月20日,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方式依法對被告人楊永福故意殺人、侮辱尸體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經固原市中級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楊永福與被害人康某(女,歿年32歲)系未婚同居關系,與被害人康某的女兒被害人安某甲(女,歿年10歲)、兒子被害人安某乙(男,歿年9歲)一起生活在寧夏西吉縣吉強鎮幸福佳苑小區。2019年8月4日下午,被害人王某(女,歿年29歲)帶其子被害人馬某(男,歿年5歲)去康某家串門。8月5日凌晨,楊永福持菜刀先后殺害安某甲、安某乙、王某、馬某和康某。
固原市中級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永福因與被害人康某情感糾紛,濫殺無辜,致五人死亡,其中包括三名未成年人,并奸污他人尸體,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依法嚴懲。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被害人親屬及社會各界群眾在法庭旁聽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