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嚴厲打擊非法營運和治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西吉縣道路運輸市場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道路運輸市場合法經營者的權益,持續加強道路運輸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切實保護路產路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治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辦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即日起,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將開展嚴厲打擊非法營運和貨運車輛超限超載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打擊非法營運方面
(一)嚴厲打擊利用私家車、無牌無證車非法從事客運經營行為。
(二)重點打擊在汽車站周邊、蘇堡路口、帝豪廣場等商業區從事非法營運的私家車。
(三)嚴厲查處利用微信群、QQ群和微信公眾號平臺等網絡平臺招攬乘客從事非法營運的私家車。
(四)嚴厲查處通過微信、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網絡載體違法發布“車找人”、“順風車”乘車信息的個人或者組織。自通告發布之日起繼續發布非法信息的,由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聯合公安機關、網信辦,依法從嚴處理。
二、治理超限超載方面
(一)貨運源頭企業不得為貨運車輛超標準裝載配載貨物;為無牌、無證或者證照不全的貨運車輛裝載配載貨物;為非法改裝、拼裝的貨運車輛裝載配載貨物;為超限超載貨運車輛提供虛假裝載證明。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指使、強令貨運車輛駕駛人違法超限運輸貨物。
(三)貨運車輛駕駛人不得駕駛違法超限超載車輛上路。
三、法律責任
(一)利用私家車從事非法營運的車輛,經查實,由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依照《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處三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違法指使、強令貨運車輛駕駛人違法超限運輸貨物的,依據《寧夏回族自治區治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整改,處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三)貨運車輛駕駛人駕駛違法超載貨運車輛的,依據《寧夏回族自治區治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消除違法行為,并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一是車輛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不滿30%的,處200元罰款,一次記3分;二是車輛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不滿50%的,處500元罰款,一次記6分;三是車輛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50%以上不滿100%的,處1000元罰款,一次記6分;四是車輛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100%的,處2000元罰款,一次記6分。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執法檢查,對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者,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歡迎廣大群眾踴躍舉報非法營運和超限超載違法行為,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將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
舉報電話:0954-3012735
特此通告
西吉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
2021年4月7日
西吉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打非治違”專項整治期間查扣違法違規車輛公示 (第一批) 為規范道路運輸市場秩序,維護合法經營者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促進道路運輸行業健康發展,深入推進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按照《西吉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打非治違”和超限超載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安排,堅持政府主導,綜合治理,疏堵結合,依法行政原則,加大對非法從事道路運輸經營行為的打擊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客運車輛、從事非法營運的私家車等車輛,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對2021年以來的44輛違法違規車輛進行了相關處罰,現予以公示。 西吉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請廣大群眾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乘坐合法營運車輛,自覺抵制非法營運行為,積極配合執法人員取證,共同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 舉報電話:0954-3012735 西吉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 2021年4月14日
西吉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打非治違”專項整治期間查扣違法違規車輛公示表
(第一批)